索引号 3212000005/2021-346855 分类 部门文件 公安、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7-23
文号 时效
关于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1-07-2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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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决定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件范围

2021年1月1日起,以市(区)人民政府、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行政机关败诉,形成生效判决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市委依法治市办每季度行政诉讼情况通报数据为准)

二、分析报告

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牵头落实本地区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工作。组织有关业务骨干、法律专家以及被诉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集体讨论研究,逐案分析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分析报告(格式附后)。同一被告、同类事项、类似判决,因不同原告形成的多个案件可合并分析。对于本地区2021年上半年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以后实行每季度分析报告制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告运用

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各市(区)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后,定期向各市(区)印发全市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各地可转发至镇街和有关部门),同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各市(区)要认真落实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面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

附件: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格式

中共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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