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9-1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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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司电〔2025〕30号)文件要求,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征求意见,报省筹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泰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的规定,于9月14日经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二届三次会长办公会审议,并报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推选下列人员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泰州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一、代表候选人
朱 晋 江苏天滋律师事务所
叶秀琴 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严 峻 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
钱志文 江苏律园律师事务所
杨 臻 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 勇 江苏君谊律师事务所
王春华 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
二、理事候选人
曹加权 江苏君谊律师事务所
严 峻 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
王春华 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
叶秀琴 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监事候选人
杨 臻 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泰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0523-86197886。
泰州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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