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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召开《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征求意见座谈会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6-01-1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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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谋划、统筹推进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切实提升决策与文件制定的计划性、规范性与实效性,1月15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等41家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法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2026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申报及制定安排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翔围绕做好计划目录制定和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注重前期谋划,提升送审材料质量。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的项目。各起草部门(单位)要在提交审查前加强文本内容的酝酿与完善,注重政策依据比对、逻辑结构梳理和文字表述规范,确保送审材料基础扎实、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通过前期协同努力共同提高审查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二是强化进度管控,确保计划有序落实。各部门(单位)应当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与前瞻性,特别是对涉及“十五五”规划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决策与文件,要提前统筹安排、严把序时进度。起草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时间送审、合理安排重大决策送审,避免集中送审、拖延报送,保障法制审查环节按时、平稳、有序推进。三是严格履行程序,全面落实审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环节,通过严守程序规范,使各项决策与文件既于法有据、合法合规,又切合实际、务实管用,切实提高政府决策与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各部门(单位)申报情况,及时对计划目录进行科学整合与细化完善,及时、有效、充分做好合法性审查服务与保障,为泰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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