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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来泰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5-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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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组成联合调研组来泰开展《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滕天云、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裴郁春、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泰州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政府办、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10余家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民营企业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单位职能和民营企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民营经济促进的要素支撑、拖欠账款情况、异地执法以及平等参与招投标项目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滕天云对此行的立法座谈交流成果表示肯定。她指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民营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聚焦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相关条款的研究论证。《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下位法规,要体现出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针对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吸收到立法草案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要加大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大惠及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立法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调研组表示,泰州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民营经济促进工作以及此次立法文本提出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很有借鉴吸收意义,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梳理、研究、吸收,推进民营经济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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