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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多点开展“重阳敬老”公证法律服务活动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10-1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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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增强社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在“九九重阳节”到来之际,泰州市开展公证进社区暨“关爱老年人 公证敬老月”法律宣传活动,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公证,懂得如何运用公证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公证人员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结合老年人的特点,着重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重点就老年人关心的赡养、监护、婚姻、遗产处置、居住权以及老年人如何预防诈骗等法律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并针对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宣讲,同时为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对年纪较大、听力弱化的老年人,公证人员进行了专业耐心细致的讲解,并赠送了相关普法宣传资料。

泰州各公证处针对老年群体的公证事项办理,一贯坚持便民服务三项措施:一是优化公证办理程序。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为老年人优化公证服务办理流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由公证人员协助调查取证,改善老年人跑腿多、办证难问题。二是提供绿色援助通道。更大力度惠及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群体,尤其对经济困难的“五保户”、低保人员,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三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于行动不便、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公证处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的便民措施,由公证员上门进行公证服务、受理公证事项。截至目前,泰州市各公证处已累计发放公证宣传品300多份,各类宣传手册2000多份,解答遗嘱、赡养相关法律咨询430多人次。

下一步,泰州各公证处将继续坚持“持之以恒,积诚为信”的理念,不断将公证宣传带进社区、乡村、企业等,为更多的群众送去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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