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靖江市司法局“三量”法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3-28 10:03
  • 浏览次数:

近年来,靖江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为民化解矛盾纠纷、构建法治和谐社会为目标,聚焦基层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丰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通过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矛盾“内消化”,源头防范“控增量”。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依托村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现场咨询、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十进”普法宣传活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开展以案说法,整合法律资源,提升普法实效。合理安排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志愿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深入排查村(社区)内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一老一幼”等特殊群体,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建立潜在服务对象数据台账,通过电话、网络,开展巡回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做到纠纷“先化解”,多措并举“减存量”。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业务熟等优势,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确保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妥善处理群众合理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对于常见的矛盾纠纷,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遵守公序良俗的方式,及时就地化解;面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加强与镇(街)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一时无法化解的纠纷及时做好上报、稳控和引导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进行核实答复,确保不发生网络舆情。

三是聚焦群众“共防治”,巩固成果“防变量”。充分发挥镇(街道)村两级综治中心(专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警务室共同调解作用,建立定期排查、分流指派、联动联调、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定期回访等制度,实现资源整合、精准对接,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坚持发挥“苏解纷”平台作用,扩大平台知晓率,健全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线上非诉服务模式,以“便捷、公正、满意”为理念,通过“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研判”,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线上新渠道。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融合,以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为手段,实现矛盾多元化解,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