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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三坚持”铺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回归路
  •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9-2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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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始终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保护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强化日常教育管理,适时进行心理疏导,促进未成年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并顺利融入社会。

一是坚持“精准把脉”,注重个性化矫治。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性格、性别、罪名不同,科学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与成年矫正对象分开实施。开展家庭走访、专题讲座、心理辅导等活动,掌握当事人近期生活近况、思想动态、行为动向,教育其重树信心不再误入歧途,并积极与监护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督促家长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筑牢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监护第一道防线。定期组织读书分享会、撰写心得体会,引导未成年矫正对象完成思想改造,重塑健康人生。

二是坚持“对症下药”,加强精细化教育。在入矫宣告环节,详细告知未成年矫正对象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及违规违法的后果,在树立社区矫正威信的同时拉好“警戒线”。在日常摸排走访中,详细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排查风险隐患,织密“防护网”。充分利用区法宣阵地、泰州烈士陵园、“红梅”贞园损害修复基地等阵地,鼓励未成年矫正对象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专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情绪宣泄室,配有心理反馈按摩椅、亲子沙龙、沙盘等设备,落实泰州心理协会心理老师值班制度,长期为未成年矫正对象提供心理测试、心理偏差疏导等服务。

三是坚持“协同联动”,夯实多元化帮扶。构建“区执法大队+司法所+村居(网格)+家庭”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工作体系和监管网络,打造建立“1+11+N+N”(1个社矫大队、11个司法所、N名村居网格员、N名家庭监督人)工作队伍基础框架,形成以“1+11”为主体,“N+N”为辅助的监管帮教队伍模式,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引导机制,帮助引导生活困难、失学失意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加强协同联动,为符合就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矫正对象提供完成义务教育、社会适应性指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实现对未成年矫正对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控、矫治、帮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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