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2-2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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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海陵区司法局坚持矛盾纠纷不上交,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是注重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针对春节期间务工人员返乡、人员流动量大等特点,做好“线上+线下”全面排查。线上依托“12345”平台热线、“苏解纷”小程序、“法润民生群”、基层网格群全面收集矛盾纠纷信息。线下充分发挥“老娘舅”调解员、网格员“亲邻里、知民情”的优势,通过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摸排,对春节易发、多发领域矛盾纠纷等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梳理登记、建立台账,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超前做好防范措施,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确保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春节期间共调处6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均于事故发生3日内调结,及时化解3件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同比下降58%,总纠纷数较2023年春节期间下降50%。
二是注重源头化解,做到矛盾纠纷“不蔓延”。充分发挥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分析研判的工作职能,召开春节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部署会,由各成员单位对各条线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精准研判,科学分析,深度查找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同时找准问题根源,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因素、新趋向提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坚持“早梳理、早排查、早化解”的工作原则,避免将“小纠纷、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大隐患”。今年以来,全区共化解矛盾纠纷429件,化解率100%。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作用,坚持把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关键环节,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从源头遏制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借助春节期间人员集中的特点,深入各村(社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