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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三举措助力失独老人安度晚年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9-0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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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司法局重点关切失独老人,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心理疏导工作,充分释明法律规定,宣讲优良家风,修复双方的对立关系化解家庭矛盾,弘扬中华孝文化,体现老有所养、尊老爱幼、维护亲情的和谐家风。

排查带动宣传,摸清并降低风险。最大化利用每年专项排查行动,组织网格员、调解员等常走访查实情。建立调解关注服务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档,建立“一对一”探访维稳联系人制度。围绕失独老人的居家安全、精神慰藉、资源链接、应急处置等问题,通过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交替开展探访,确保不发生冲突纠纷,守护失独老人安定生活。同时以老年群体刚需法律法规为导向,强化与人民法院、民政等部门横向沟通,梳理涉老侵权高风险领域,明确赡养、欺诈等10类宣传重点,提供直面需求的“供给侧”普法。用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特别邀请失独老人参加活动,疏导其孤独情绪。

调解注重心理,解决并安抚情绪。借力各镇(街道)“家事门诊”维权服务平台,通过把脉“问诊”、联席“会诊”、跟踪“复诊”的“链式”服务,为赡养分担、遗产预分配、继承等各类困扰老年人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开出“良方”。如,季市司法所探索“普法先行、调解跟进、法援断后”的涉老维权“三步法则”,成功化解老人赡养难题,实现释法明理、定纷止争、扶弱帮困的效果。面对失独老人纠纷案件,“调解先于诉讼介入、心理疏导先于调解介入”,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准备工作,先行缓解失独老人不愿应答、拒绝沟通的心态,同时也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心理介入,疏导对立情绪。紧跟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指示精神,调处结果遵循: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无遗嘱,应以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公证保障效力,提供并倾斜资源。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免费公证,有效化解“风险点”。法律援助与公证处同层办公,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优选责任心强、涉老维权经验丰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承办案件。大厅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实现办证“免排队、零等待”,简化办证流程,方便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对符合条件的失独老人放宽政策,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依托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针对老年人的免收费公证业务延伸至老百姓家门口,并根据需要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近三年来,办理老人首次免费遗嘱公证58件,办理5万元以下小额遗产继承公证78件,为老年人上门服务43件,其中为失独老人上门服务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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