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10-1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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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陵区司法局联合区政府办赴有关镇街开展专题调研,做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深入了解当前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情况,排查有关堵点问题,探索切合实际的放权赋权模式,并形成《五大因素制约综合行政执法“上权下放”建议增能减负夯实基层“承权根基”》调研成果,为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有效路径。
一是突出“真”,查摆问题“一针见血”。自2020年底各镇街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基层在承接时遇到了不少困难,“接不住、管不了”的现实问题一直存在。2022年,区司法局组织赋权部门及镇街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未能带来实质性改变。此次机构改革,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但基层权责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等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调研组经过深入调查和了解,通过与基层执法人员的交流和实地考察,梳理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具体存在5方面: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直接影响了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执法力量专业水平不足,导致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基层执法要素保障匮乏,使得基层执法部门在资源配备上捉襟见肘;执法信息衔接机制不畅,影响了执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区级层面管理部门缺位,导致了执法过程缺乏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二是突出“深”,剖析原因“刨根问底”。经过调研走访了解,深入分析得到: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基层实际情况和承接能力了解不足、缺乏全面考虑,生硬地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未能“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当前基层队伍普遍存在执法专业度不够、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等问题,影响执法行权效果。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未配备必要的装备,执法人员力不从心,导致实践中存在“有事干不了”“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区级赋权部门对执法权“一放了之”,机械传达上级文件及工作要求,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给予指导。放权部门对赋权事项缺乏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基层行权时极易因执法流程不规范引发行政诉讼风险。未按照市级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各自为战”的现状突出。
三是突出“实”,政策建议“精准有力”。推行“值班制”,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在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至少配备4名固定在岗执法人员的情况下,其他岗位持证人员积极配合办理案件。开办“执法讲堂”,常态化业务培训。赋权部门轮流定期开展专业执法领域的培训指导,每年至少2次,并创新“场景式”执法培训指导模式,组织示范观摩活动。补充“装备配置”,加大执法经费保障。镇街配备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安全性。增设“联系人”,打通执法信息通道。赋权部门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具体对接基层执法案件办理,必要时赋权部门针对赋权事项下派专人驻各镇(街道),予以全面指导。选好“领头羊”,确保执法管理有序。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级牵头责任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在各个层面协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