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靖江推动公证改革显成效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2-29 09:21
  • 浏览次数:

近年来,靖江市公证队伍因体制机制不灵活、人员待遇较低、公证员培养周期长等原因,人才流失严重,公证队伍与新形势下公证业务需求不匹配的现象越发突出,一度面临停业整顿风险。2023年,靖江市司法局突破常规思维,以改革之力推动构建公证事业发展新格局。

一是直面问题,深入调研。靖江市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公证处进行体制机制改革问题。局领导带队赴南通市公证处、高港区公证处学习公证改革的优秀经验,同时积极与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协调商议公证处工资待遇与人员招录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确定了公证处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高位谋划,突破机制。在用足用好公证处事业编制的基础上,推动编委会打破现有编制数束缚,推行公证机构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参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暂行办法》程序,不占用现有编外人员名额,分两年招聘6名聘用制公证员,并按照1:1的比例招聘6名公证辅助人员,统一进行单独备案管理。做好改革衔接过渡工作,在人员全部招聘到位前,以退休工资+返聘补贴的方式留用3名退休人员,返聘补贴综合考评办证数量、收费、质量等指标,由公证处提出薪酬方案报司法局批准。

三是强势推进,保障待遇。公证员采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由公证处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度绩效分配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挂钩质量的原则规范公证员绩效分配比例。公证辅助人员采取基本工资+绩效的收入分配模式,基本工资结合学历及是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不同标准发放。设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业务拓展和目标任务两个条目,鼓励公证人员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提高公证人才吸引力。下一步,靖江市公证处进一步将人员待遇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出公证便民利民的职能作用,助力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