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兴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8-0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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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泰兴市社区矫正中心累计接受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2名,多以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群体性、偶发性为特点。结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独特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挽救需求,泰兴市社区矫正中心积极探索未成年社区矫治新路径,启动未成年社区矫正“聚光行动”,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强基赋能,打造泰兴市“萤星”未成年保护工作室。依托泰兴市智慧矫正新中心成立泰兴市“萤星”未成年保护工作室,工作室以一只尾部发亮的萤火虫为标志。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矫正”理念为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引擎,聚焦智慧矫正。利用VR技术模拟酒驾、禁毒、寻衅滋事、监狱的一天等场景,依托中心各类功能室对在册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月份,组织全市11名在册未成年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增能”系列活动,通过“风险评估+心理测试+谈话教育”,准确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及生活动态,引导情绪不良未成年矫正对象及时释放压力,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组织他们模拟入矫宣告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解读,系统梳理未成年人法律知识短板和主要犯罪类型,不断提升未成年矫治修复效果,全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凝聚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施“萤星”未成年保护工作室“聚光行动”,支持引导多种类、多数量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源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一方面联合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实施意见》,邀请成员单位加入“聚光行动”,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团委等主体的未成年矫正职责,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矫正合力。6月24日,以“禁毒日”为契机,“萤星未成年”工作室联合市法院组织巡回法庭走进古溪镇,组织全市在册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禁毒系列宣传活动,公开审理并宣判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另一方面鼓励引导具有心理学、犯罪学知识的专业人才、公职律师、“未成年公益”、“五老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未成年矫正工作,签订协议书,进而让社会组织成为司法机关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的专业社会支持力量。
精心帮扶,搭建多元化未成年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平台一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保护制度,制定下发《未成年矫正对象档案封管+犯罪记录封存十二项操作指南》,重点围绕调查评估、日常监管、解矫管理三个阶段,规范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另一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关爱力度,每年用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专项资金2万余元。对未成年相关刑罚信息和矫正活动进行特殊关注和区分处理。尊重青春期敏感心理,将日常报告设置在在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下课、放假等空闲时间错峰进行,并单独设置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时间,做好隐私保护。今年已为在册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专门公益服务60余次。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辍学未成年(16-18周岁)提供就业、就学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共同引导、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修复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