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8-0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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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模式,健全服务机制,创优服务品牌,以更实的举措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整合资源力量,构建“全覆盖”服务网络。“强”基础,全面提档升级。与区人社局联合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服务对象范围,将法律援助职能从劳动仲裁拓展到法律咨询、工伤认定、仲裁代理一体化服务。在北京市炜衡(泰州)律师事务所设立“小蜜蜂”法律服务驿站,开展送法治体检、送法治小课堂、送法律意见活动,精准策应快递从业人员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拓”站点,完善覆盖范围。在偏远且困难群众集中的里华、夏庄等8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延伸了法律援助服务链条,形成法律援助“1+11+N”服务新格局,开展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00余份,真正做到现场服务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强”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常态化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上门走访、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健全站点咨询接待登记、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数据统计等制度,明确运行流程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管理办法,对站点进行日常指导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优化服务模式,擦亮“惠民生”服务品牌。打造海陵品牌特色。积极打造“海陵法援惠民生·法伴成长护青春”服务品牌,建成以区法援中心为中心点,横向拓展5个部门和27家法律服务机构,纵向覆盖11个镇(街道)、152 个村(社区)和24家中小学的“十分钟青少年维权服务圈”。组建“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知心姐姐法律服务队”等“高精尖”法律服务团队,提供纠纷调解、心理关爱、法律援助等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早期介入”“容缺受理”机制,搭建“异地协作”和“市内通办”渠道,实现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扩大审查起诉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审查起诉全覆盖试点范围、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除应当通知辩护情形及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今年以来,已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案件117件,较上年同期增长67%。加强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重点面向低保、独居和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宣传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三官一律大走访”“情暖民工”等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进网格、进家庭、进企业、进园区。对贫困家庭建档立户,按照“一案一户”“一案一策”原则,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制定精准帮扶方案,提供“保姆式”法律服务,及时了解掌握新增的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精准性。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打造“高质量”服务体系。全程“无缝式”管理。推行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全程控制和管理模式,规范案件受理、指派、承办、案中督查、回访、结案归档标准化流程,推动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减少办案质量缺陷。实施“差别式”考核。健全差别化管理机制,发挥第三方评估优势,实现对办案质量的科学评估,年度优秀案件数量占比达20%。加大奖惩力度,优秀案件补贴上浮20%,不合格案件取消办案补贴,并对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内审员”制度。由各所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担任“内审员”,依据案件质量管理标准,对收案、约谈、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审查过关的卷宗再交由第三方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做到每案“一审一评”,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强化“五类案件”办理。严格落实“五类案件”工作要求,实行快办优办、特案特办,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结合案件类型和受援人特点,指派“名优”律师承办,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备案报备机制,指导承办人员妥善处理办案中的风险隐患,通过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庭审旁听等方式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