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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司法局做好“四篇文章”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12-0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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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靖江市司法局持续深化“法治型”政府建设,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益于人民”的核心导向,做好人才支撑、制度保障、源头治理、协调联动“四篇文章”,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人才支撑文章,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针对乡镇执法基础差、经验少、力量弱的工作实际,分层次递进式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共为半数以上的司法所配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同时组织司法所新入职司法干警到法制科进行跟班学习,了解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提高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能力。对尚未配备专业人才的司法所,优选局机关公职律师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挂钩,弥补乡镇司法所专业人才的空缺。积极推动“司法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承担乡镇综合执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力量,坚决把好法制审核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在斜桥、靖城、西来等有条件的乡镇试点推行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会议工作,当好乡镇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二是做好制度保障文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力度,深入落实《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规范》,探索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制,打造“一起查”“联合查”综合执法新模式,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优化调整行政处罚“轻罚免罚清单”。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强化企业行政合规指引,指导市应急管理局针对近三年来安全生产领域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梳理统计出企业易发频发的违法行为,出台《靖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自《清单》公布以来,引导企业主动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000余条,助力企业免受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发案量由2022年的255件下降至2023年的106件,同比下降58%。

三是做好源头治理文章,搭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平台。在靖江市人民法院设立市级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以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和市法院行政庭工作人员为主导,同时聘请2名专职行政调解员辅助参与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在各镇街调解委员会增设行政争议调解点,由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行政争议进行初步调解,并做好疑难复杂和群体性争议的移送和上报工作。在各村级调委会设立行政争议联络站,依托“驻村网格员+特邀执法监督员”,及时发现行政争议线索,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三级联动,规范行政调解启动、调查、执行、回访等全流程,始终将行政调解机制挺在前,使行政调解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四是做好协调联动文章,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印发《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应诉质效的意见》,同时以政府会议纪要方式配套出台《加强重点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的方案》。成立重点案件矛盾化解专班和应诉工作专班,对重点行政应诉案件明确专人指导、开展案件研讨、定期汇总分析,形成源头预防、诉前化解、诉中解决、诉后追责的行政应诉管理全链条机制,部分败诉风险高的案件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会同涉诉部门沟通、取证,积极促成当事人主动撤诉,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向靖江市人民法院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的函》,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周问询”联络机制,及时掌握行政诉讼案发情况、败诉风险高的案件情况等。牵头建立由涉诉单位及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共同参与的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关注当事人根本诉求,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应诉指导,发挥个案裁判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开展案件研判会、败诉情况分析会等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来,我局向政府主要负责人递交了2020-2022年败诉案件分析研判专报,在政府常务会上通报案件败诉情况1次,制发败诉风险提示函7份,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3起并制作了专报供市领导参阅,获得了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降低至5.11%,同比下降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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