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8-18 09:55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抓牢抓细抓实非正常死亡纠纷调处工作,真正做到了让死者安息、让亲属安心、让家庭安宁、让社会安定。
一是情绪稳控到位,起好调解开端。非正常死亡纠纷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对于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警司联调”工作机制优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稳控局面,让死者亲属感受到纠纷发生后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谈。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自然而然建立起信任感,为调解工作开创良好开端。6月的某天凌晨,王某在收运垃圾过程中因意外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调解员获得消息后立刻赶赴现场,稳定死者亲属情绪,为调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赢得了先机。
二是思想转化到位,奠定调解基础。坚持从死者家属的角度考虑问题,把他们当成亲人去对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心比心、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困难,取得他们的信任和认同,促进调解意见被接纳。在沟通过程中刚柔并济,适时运用面对面、背靠背方式,柔性劝解的同时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责任承担比例,以及纠纷激化引起的后果,做到让纠纷当事人的思想认识转化到位,为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有力基础。7月中旬,某项目临时雇佣工人不慎坠亡。调解现场,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调解无法继续。调解员及时调整策略,暂缓调解,多次与死者家属沟通谈心,死者家属情绪有所缓和,调解得以重启。
三是法律依据到位,固化调解成果。非正常死亡纠纷调处过程中,双方最大的分歧点往往集中在赔偿(补偿)数额。但是由于双方对纠纷性质、划分责任或赔偿标准认识不一致,在调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分歧。当调解陷入僵局时,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专业人士参与纠纷化解,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法治宣传,让当事人明辨是非。达成调解意向后,通过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固化调解结果,进一步提升调解公信力。8月初,某酒店发生坠亡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入律师参与本次调解。律师运用自身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从双方情绪、案情事实、法律依据、再到双方需求进行了综合性的沟通、疏导,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