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05/2025-346874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2-21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奋力打造“泰周到·益企来”法治生态服务“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2-2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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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奋力打造泰周到·益企来法治生态服务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及时报市司法局。

 

 

 

 泰州市司法局     

2025221   

 

奋力打造“泰周到·益企来”法治生态

服务“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向“新”而行以“质”致远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市委政法委《泰州市政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生态,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动员、组织全系统力量奋力打造泰周到·益企来法治生态,全力服务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度,全面深化益企律来涉企法律服务

1.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平台。聚力服务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做大做强八个创新型产业集群,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全方位提优综合法律服务能力。规范推进、高效运行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大健康产业法律服务中心两大平台,加快建设产业链龙头企业法律服务+”示范点,致力打通服务市场主体的最后一米

2.创新涉企法律服务产品。细分产业领域组织研发具有行业特色的法律服务产品,汇编整理常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法律实务、案例指导等,为企业在建链、强链、延链、补链各阶段各环节提供全流程、全周期指导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涉企法治体检,适时更新《泰州市企业法治体检操作指引》及项目清单,及时更新发布《泰州市产业链+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深化实施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年行动,严格涉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

3.畅通涉企法律服务渠道。设立公证企业绿色通道,优化涉企办证流程,提供在线预约、材料预审、优先受理、加急出证等涉企服务。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快审快结机制,充分保障企业程序性权利,依法适用听证、提交复议委员会咨询等程序,能动办理涉企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面向全市重点园区、行业商会等设立仲裁工作联络点,落实仲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仲裁费用惠企减免措施,实行全流程督办制度,努力压减涉企仲裁案件审理期限。

4.提优涉企法律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大型民营企业驻点式、中小型民营企业点单式、小微型企业共享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完善市场法律服务和公益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新机制,推动各类企业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探索企业重大产业项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构建市县两级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全过程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产业项目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5.健全涉企多元解纷机制。推进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扩大民营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规范推动涉企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帮助企业第一时间有效化解纠纷。深化诉、仲、调融合解纷机制,持续推进解纷平台、机制和队伍建设,打造矛盾纠纷由诉讼向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纷机制分流的新型多元化解纷机制,为市场主体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多元化解决路径。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广泛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后的主题普法,深化普法直通车·法企面对面活动,推进涉企每月一法主题宣传、企业学法课堂等活动,制作、发布一批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微视频,引导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研判、预防涉企纠纷。

6.构建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机制。主动融入苏南、融入上海,积极回应企业在知识产权、股权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与上海、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区的政策对接和跨区域法律服务合作。招引上海等地优质律师事务所,通过设立分所等形式驻泰服务,支持本地法律服务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强化行业交流,促进法律服务资源、人才和信息共享,满足企业跨区域发展法律服务需求。‌‌

二、聚焦增强企业满意度,全力推进益企勿扰涉企行政检查

7.健全涉企检查制度。在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五制工作法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完善行政检查主体确认公告制度、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检查事先告知制度。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确认公告制度,实施行政检查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的要求。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需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切实加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源头管理。落实行政检查事先告知制度,开展行政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行政检查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告知企业,根据企业意愿确定检查形式和检查时间。

8.优化涉企检查方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加大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力度,编制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设定依据、检查频次、责任部门等要求,推动多个执法部门对同一对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将依法生产经营、信用等级好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库,合理降低行政检查频次。统筹推进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限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积极适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免罚。大力推进非现场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积极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探索建立非现场检查程序规则和标准,规范非现场检查的实施。

9.规范涉企检查程序。严格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前应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应主动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出示执法证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积极推行扫码入企,检查结束后,及时将行政检查结果告知企业,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10.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协调本地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推进数据共享、打破平台壁垒,加快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立案阶段必须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卡,方便企业跟踪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畅通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反馈渠道,建立企业家法治观察团,加强问题收集及处理工作,对涉企行政检查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情形,按照规定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适时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和执法部门履行执法监督事项清单,推进落实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衔接机制,有机贯通各类监督方式,形成整体监督合力。

三、聚焦提高企业安全感,全程服务益企出海涉外法律需求

11.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统筹推进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积极整合一带一路境内外企业法律顾问单位资源,深化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充分发挥大健康争议仲裁中心作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阵地,为涉外商事活动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

12.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提质增效。聚焦涉外企业、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研发、应用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常态化征集、发布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聚焦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涉外法律服务方案。推行海外远程公证服务惠企项目,围绕涉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不断满足企业当日出证”“当场出证服务需求,高效办理企业涉外公证。

13.强化涉外法律人才支撑。加快引进来、走出去,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储备人才库,积极培养复合型、跨领域、擅长跨境业务的实用型法律人才。建设涉外律师事务所名录库,鼓励本地专业律师事务所与省内外优秀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组织专业律师开展跟班学习,提升涉外法律事务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专、精、尖涉外品牌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全力护航企业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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