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48/2022-21667 分类 人事任免 市政府组成部门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1-28
文号 时效
关于卞爱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2-01-2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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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卞爱良同志为社区矫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许军同志为行政复议二处四级调研员;

殷明同志为执法协调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行政复议一处处长职务;

刘凯同志为基层治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严杰同志为基层治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农业开发区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孙希源同志为行政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野徐司法所所长职务;

苏文庆同志为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四级主任科员;

易刚同志为律师工作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陆卫华同志为行政复议一处处长,免去法治宣传处处长职务;

丁荣同志兼任行政应诉处处长;

栾伟杰同志兼任政治处主任;

常茂同志为法治宣传处处长,免去政治处主任职务;

孙绍峻同志为行政复议二处副处长,免去行政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张惠同志为行政复议三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赵静同志为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副处长,免去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许晓春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为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免去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副处长职务;

张桦同志兼任备案审查处副处长;

成玉阳同志为行政复议一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律师工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刘婧同志为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冯明康同志为公证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农业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职待遇,机构改革);

朱昊同志为行政复议一处三级主任科员;

谢飞同志为执法协调监督处一级科员,免去法治宣传处一级科员;

汤小金同志为政治处一级科员,免去农业开发区司法所一级科员;

免去李煜同志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蔡磊同志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中芳同志行政应诉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泰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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