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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7-0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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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2024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第13号),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我市不属于放宽政策地区,不办理享受放宽政策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现场申请时间和地点

选择在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人员,应于2025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K区11号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23-86197899、0523-86197822。

(二)申请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至2025年9月1日(8月31日及以前的需重新办理或提交临时身份证)。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特别提示:审核现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泰州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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