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9-03 15:47
- 浏览次数:
市司法局紧扣中心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八五”普法重点任务,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在立法、学法、普法、用法上强化一体落实,确保有效实施。
一是突出人民当家作主,聚焦立法参与抓服务。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建设联系点,打造民意表达平台。市律协认真履行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责,组织广大律师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充分讨论,提出高质量建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做好法规前期立法调研,扎实做好法规审核工作。在今年《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立法调研中,与市有关部门一道到市区部门、托育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意见建议,以立法铺路探索托育服务“泰州模式”。目前,正全力参与做好数据条例立法调研。积极参与有关法规起草,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咨询、修改完善、清理评估等工作,借力借智提升立法质量。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作用,聚焦示范引领抓实效。将地方性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纳入普法清单,提高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法规有关内容的知晓度。海陵区将《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泰州市消防条例》等法规纳入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一法”清单内容,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将《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等法规作为部门领导学法重点内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先学一步”,市法宣办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履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专家评议团、大众评议团”全程参评,全面展示部门学法成果。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生态环境局走进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改委组织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开展《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专场培训并现场考试。据初步统计,已开展20部地方性法规进企业活动3000多场次,越来越多的企业负责人接触到更接地气的法律规范内容。
三是突出全民守法要求,聚焦宣传普及抓融合。集中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月,将今年的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活动主题确定为“促进泰州市地方性法规转化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培训、编发地方性法规典型案例、深化地方性法规进基层活动、拓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渠道等多项举措有序推进社会面宣传普及,提高覆盖面和知晓度。围绕《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点法规宣传普及,联合市效能办、营商办等部门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普法直通车”暨“法企面对面”系列活动,通过现场解读、案例展示等形式走进园区、企业解读条例、宣传条例,目前泰兴专场(第二场)已经筹备到位,同时强化“线上+线下”结合,在“微泰州”等平台同步推出“法企面对面”短视频,扩大宣传范围。聚焦打造地方性法规宣传新模式,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以案释法基层行”“服务大局普法行”“幸福泰州·典亮生活”等活动中积极融入地方性法规宣传内容。在《泰州日报》开设“我执法我普法·以案释法”专栏,联动市区及市级部门组建普法微矩阵,开辟“我们自己的地方性法规”宣传专栏,开展地方性法规线上普法。兴化市、海陵区制作《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等普法微动漫、微视频,自规部门制作泰式民居普法视频,生动展示《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让地方性法规宣传更加可感可知。
四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聚焦贯彻执行抓落实。聚焦提升执行力这一关键,将法规实施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探索建立完善工作报告、行政执法行为考评等制度,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围绕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文明养犬”问题,公安部门在日常巡逻过程中主动宣传《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强化劝导制止,对不听劝导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针对行政管理中交叉领域、“模糊地带”,市有关部门积极适用法规规定快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应急情况。对违法行为严格尺度、依法处理,让违法者对法规刚性规定心存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