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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化”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3-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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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以“四化”举措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涉企检查依据制度化。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逐项列明实施主体、执法依据、检查内容及方式、检查项目等要素,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行政部门监管事项检查子项全覆盖,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并在检查清单中明确检查事项的合规标准,或另行制定合规标准或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让企业对检查事项有明确预期。

二是涉企检查行为规范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和监管需求,科学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抽查比例、检查对象等,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备案,确保涉企检查事项法定、程序规范、结果处置科学。拓宽民意反馈渠道,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征求意见、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强对执法人员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

三是涉企检查方式科学化。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机制,实现跨领域、跨部门统筹检查计划,“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执法监管的高效性。推行“信用+执法监管”免检机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企业合理划分监管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措施实施分类监管,提高检查的精准度。对信用良好、风险较低、开展行政合规建设的企业,实施“白名单”制度,既保证必要的检查力度,又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实行行政检查预告检查制,实施日常行政检查前提前15天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预告,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加强合规指导。

四是涉企检查监管智能化。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创新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方式,以全程监督、专项监督方式强化涉企服务监督,着力优化办事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办事质效。对一般领域,通过网上巡查、数据监测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健康有序、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对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现监管全覆盖,提升涉企执法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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