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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司法局“三聚焦”实现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11-2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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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摸清司法行政系统固定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资产有效化利用,近日,靖江市司法局精心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配置、使用、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实现资产情况数量清、情况明。

一是聚焦高效推进,全面摸清固定资产底数。制发《靖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职责分工,明晰资产清查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清查工作全面彻底、不重不漏。成立由局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开展实地盘点清查,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方式摸排固定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资产使用、报废、报损情况,据实记录固定资产的盘盈及盘亏状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调整相关账、卡资料和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是聚焦精细管理,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高度重视清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清查登记工作中发现固定资产流失、被占用或借用的,责任科室要及时组织追回;对固定资产闲置的,组织调剂或收回统一管理;对残损、无法使用确认报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严格执行《靖江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加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认真落实资产领用、交回制度,严格履行资产领用审批手续,及时做好资产入库、出库、登记入账等工作,对退休、调离人员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要及时收回,科室间人员交流调岗,应对个人名下资产盘点交接。

三是聚焦机制创新,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周期,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信息化管理等多项流程,实现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细化固定资产标签内容,明确编码、入账日期、资产原值、责任部门等内容,实现来源清晰、路径可查,确保资产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探索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司法所常态监管、使用维保责任,签署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让资产管理员掌握相关要求,切实当好固定资产小管家,推动形成固定资产管理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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