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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创新举措促进新复议法实施后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2-0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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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施的行政复议法为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引,立法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靖江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显著效能,迅速化解了一起因单位组织外出旅游受伤不予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争议。

一是简化受理程序,提供高效服务。对于新纳入行政复议范围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符的情形当场受理,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电子档通过行政机关内部流转程序即时送达行政机关,同时邮寄书面答复通知,大大优化了受理和答复流程。在敦促行政机关如期答复、办案人员审理呈批等各个环节都快马加鞭,在六十日的法定审限内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时间。本案从1月5日受理至1月25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审理期限为20天,办案时间较法定期限60天压缩了三分之二,行政复议高效便捷的特点得以充分发挥。

二是提前分析研判,保障合法权益。复议工作人员对复议申请材料提前分析研判,研究事实情况和法律关系。在收到行政机关的答辩材料后,遵循复议法新的要求,与申请人约定合理时间当面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案情、相关证据及申请人的态度,由原来的“书面审理”转变为“开门办案”,行政复议的公开性、透明度空前增强。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质化解争议。秉承新复议法“合法自愿、应调尽调”的指导思想,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还存在的疑点、堵点进行解答。就工伤认定的条件、程序、法律适用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解释,再结合案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使申请人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法律适用有了全面的认识了解,以案释法。最终申请人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次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是靖江贯彻新行政复议法普通程序并适当提优的一次尝试,成效良好,印证了新行政复议法拥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力保障,也为后续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示范效应,能够鼓励更多的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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