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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法律援助“三招”提升群众满意度
  •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4-22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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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有效手段,推动公正司法的有力抓手,运用“三招”推进法治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出“实招”,构建“立体式”援助网络。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在11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妇联、残联、团委、民政、信访等多个单位及司法所、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制作“法律援助联络点标牌”和“法律援助指南”,同时印发各类格式合同文本,发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制定联络员花名册,做到“镇(街)有站村有点”,将“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服务网络运作模式彻底落到实处。最大程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就近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亮“新招”,实现“多元化”援助形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预约办、上门办、快速办等多个服务项目,通过代办、容缺受理等措施,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优化法律援助指派方式,指派案件时除综合考虑承办人员的资质和专业特长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外,受援人可自行在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里进行“点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探索推出“援前调解、援中调解、援调并行”三种“援调结合”模式,今年以来,已通过该模式成功化解劳动争议案件2件,抚养费纠纷案件1件,赡养纠纷1件,成效初显。

三是放“大招”,满足“多层次”援助需求。以贴近群众为原则,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民法典”“妇女儿童维权”“情暖农民工”等主题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对接信访、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工作站,增强法律援助在各部门、各领域的知晓率、影响力、行动力,引导弱势群体、上访户、特殊群体在内的社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供有效帮扶,做到合法合理维权,让法律援助的“独角戏”变成服务为民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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