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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以法为“梭”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
  •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6-1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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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司法局坚持绿色法律理念指引,聚焦世界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以法治赋能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根发芽。

一是“多维度”开展生态普法。将生态文明元素有机融入法治公园、长江景观带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与巩固实际,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点位。全面围绕生态法治思想,结合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重点突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点面同扩”。切实将生态文明法治工作纳入“八五”普法总体规划,优质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频宣传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工作。

二是“高质量”优化保护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从“单一化”“片面化”向“统一化”“全面化”转变。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解纷互动,推动环境纠纷有效化解,聚焦环境纠纷诉前化解,依托市镇村(社区)三级覆盖的调解网络对涉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并充分发挥律师、基层网格员等调解力量,提前介入和化解。大力推广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设备进乡村,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咨询、法律文本等植入乡村“法超市”“村居法务助手”等服务载体,为村干部依法办事、村民依法维权提供重要参考。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保障其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实现环境保护进课堂,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性保护。

三是“深联动”推动资源整合。推动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工作联动,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定期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沟通协同,加强专题研究,全面提升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聚焦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各成员单位共同策划、联合开展纪念性和展示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集合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联动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和鼓励广大民众、社会团体参与绿色发展公益活动,引导人们崇尚节约、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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