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靖江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12-2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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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司法局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便民目标。2023年以来,靖江市公证处以办理委托买卖不动产、继承两种公证的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截至目前,已办理委托公证180件,继承公证358件。
一是实现协同联办模式。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并达成共识,以“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业务方式,由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招投标咨询服务公司就拟采购的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采购预算、投标人资格和服务期限等要求。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公证处签订《服务合同》,详细规定“继承公证服务”业务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工作对接、办结时限、案卷归档等具体内容。目前,以“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的业务方式已连续实行5年,此项举措客观上对继承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过滤的作用,减少了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不仅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能有效保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落实了为民服务的政策。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模式,公证人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时,通过登录公证管理系统,直接在网上查询所要办理公证的不动产有无查封、抵押、有无隐性共有人等相关信息。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创建联络群,公证处办结公证后,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将材料信息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及时将登记结果反馈公证机构,实现共享信息、共用资源。共享模式下,工作人员可以依法按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公证书信息,夯实涉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的信息化基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开设专人负责窗口。公证处设置不动产服务专窗,组建不动产公证专班,实行专人专窗负责,确保工作顺畅高效。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受理等办证制度,公证处制作材料清单,每一个公证事项制作不同的材料清单,尤其是继承公证,在第一次接待时,根据当事人家庭关系的不同,为当事人讲解清楚,提供材料清单,一目了然。开设“延时与预约服务”,对于当事人所涉及的继承人人数多,一时无法同时到场办理手续的,采取预约办理,当事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联络其他继承人,统一时间办理。公证处认真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四是提供远程视频服务。在涉及房屋买卖等不动产公证时,公证处提供委托视频公证服务。当事人可通过“江苏省远程视频公证办证平台”小程序进行申请,公证员在线进行视频公证办理,公证员与当事人提前约定时间同时进入平台操作系统,整个操作过程半小时左右,事后,由公证员出具公证书,由在国内的亲属领取使用。远程公证平台给予异国他乡的当事人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保障了公证的无缝衔接,让当事人免除往来奔波之忧,打通“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截至目前,已办理远程视频委托公证1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