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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三规范三严守”夯实异地户籍社矫对象监管工作
  •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8-0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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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陵区在册社矫对象284人,其中非海陵户籍43人,约占全区在册社矫对象的15%。异地户籍社矫对象因为其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给社矫工作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此,海陵区司法局坚持从准入、教改、管控三个环节入手,重点关注异地户籍社矫对象,探索规范异地社矫工作程序,扎实做好监管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顺利度过矫正期。

一是规范调查评估,严把准入关。规范审前调查评估,要求异地户籍社矫对象提供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工作证明、营业执照、房产或租房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明确是否有直系亲属作为监护人共同生活。规范居住地变更评估,通过多渠道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异地户籍社矫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以评估是否符合居住地变更条件,目前共收到12份执行地变更申请。

二是规范思想教育,严守教改关。根据异地户籍社矫对象的性格特征和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心理变化,并适时对症下药,帮助其矫正过往的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在日常报到、思想汇报、集中教育以及公益活动中,对异地户籍矫正对象在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方面的良好表现予以表扬奖励,从而调动他们改造的积极性,对迟到、不遵守纪律的行为予以批评指正,通过奖惩并举,引导社矫对象自觉接受矫正,培养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严守管控关。组建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矫对象家庭监督人、居住地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或志愿者组成的“5帮1”矫正小组,针对部分异地籍社矫对象直系亲属不在身边,监护人暂由同事、朋友或非直系亲属担任等情况,组织签订社矫帮教协议书,前三个月实行“日闻声”“周见人”制度,并辅以手机定位等方式做好社矫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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