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扬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在各市(区)司法局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审核等程序,经研究,现对拟推荐的4家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1、海陵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姜堰区法律援助中心
3、江苏江豪海信(靖江)律师事务所
4、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1、田 璐 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万正福 兴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3、吴雪晴 江苏江豪海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曹新亚 江苏法舟(靖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5、夏 莹 江苏致邦(泰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6、褚 辉 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7、周 华 泰兴市延令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8、周永录 泰州市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凤凰司法所所长
公示期:2020年12月24日-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政治处(电话:86197880)反映。
泰州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