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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结束

结束时间: 2023-03-23

问卷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关于对《泰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市场主体创业成本,提升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泰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1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行政审批局起草了《泰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泰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23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泰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doc

附件2:《泰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解读.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1日


发布时间: 2023-02-21
截止时间: 2023-03-23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